20140505
聯合新聞報導:違法診所電視購物台賣醫美諮詢券,恐涉違法!
電視購物台賣醫美諮詢券 遊走法律邊緣 恐涉違法
【聯合晚報╱記者李樹人、黃玉芳/台北報導】
「美白療程諮詢卷五次六千!」、「最新電波拉皮療程體驗券,限時搶購買五送一!」…國內購物台亂象,連醫改會也看不下去,多次行文給衛生署要求處理。衛生署醫事處強調,醫療診所不得販售相關諮詢券,未來將強力稽查,取締違規業者。
販售醫療行為 最高罰25萬元
衛生署表示,依據醫療法第84條規定,只有「醫療院所」才能販售醫療服務與從事醫療廣告,違者可處罰5至25萬元。第86條也規定,醫療廣告如涉及不當招攬,也可罰5至25萬元。 為了強力促銷醫美諮詢券,電視購物台常擺出大陣仗,除了找明星藝人站台代言,講述親身體驗之外,有時連穿白袍的醫師也被請來攝影棚,為產品背書。但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劉越萍強調,包括電波拉皮、腋下除毛、飛梭雷射等,都屬於醫療行為,電視及網路購物都不得販售、推銷除疤、除皺療程。
「諮詢券」包裝 遊走法律邊緣
但業者常遊走法律邊緣,故意以「XX美學」、「諮詢券」等名目包裝規避,或混合做臉、SPA油壓等非醫學療程,來混淆消費者,吸引民眾購買。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研究員李怡嫻表示,最近就常接到民眾投訴,購買購物台販賣的諮詢券,憑券前往某家合約診所就診時,覺得醫美服務與廣告行銷內容不符,或因體質不適,無法繼續治療時,診所卻表示無法退費。 「醫療不得促銷,電視購物台販售諮詢券、體驗券,就是不行,明顯違法!」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,將與地方衛生局主動合作,只要醫療院所涉及不當招攬,就會予以開罰,發現一次,即重罰一次,希望業者不要以身試法。
商機驚人 一檔就賣數百萬元
不過,也有一些未販售諮詢券的醫師擔心地指出,道高一尺、魔高一丈,對於購物台和連鎖醫美診所業者來說,即使被罰了最高金額25萬元,只怕仍是不痛不癢,因為每一檔就可賣出數百萬元,消費者到診所後帶來的潛在商機更是驚人。
【2011/10/29 聯合晚報】@ http://udn.com/
來自聯合新聞網的報導:很多所謂醫美優惠諮詢卷在電視購物販售,恐涉違法以及延伸很多醫療糾紛無法律保障...
愛美的捧友可得當心注意!別被違法診所業者牽著鼻子走囉 !